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財政司司長

我們的工作

財政司司長向財政秘書處內的四個主要機構提供指導。 這些機構負責處理聯邦的所有金融交易,從收稅到支付賬單和向當地分發援助。

他們的職責包括:

  • 預測和收集收入
  • 管理聯邦的現金和投資
  • 出售債券
  • 監督內部稽核
  • 制定策略性財務計劃
  • 準備和執行聯邦預算。

查看財政司司長組織架構